泰国旅游
网站首页 四川旅游 国内精品游 境处旅游 酒店预定 机票预定 会议接待 旅游论坛
网站首页 四川旅游 国内精品游 出境旅游 酒店预定 机票预定 会议接待 旅游论坛
泰国首页
景区简介
旅游线路
旅游签证
主要景点
风景图片
交通地图
民俗文化
旅游游记
景区美食
旅游指南
泰国旅游
 旅游咨询中心
服务热线:028-66505501
       028-66505509
 24小时热线:028-88032852
sc5757@hotmail.com
在线客服一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在线客服二: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在线客服三: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相关文章
· 泰国旅游签证办理 360元
· 泰国商务签证办理 1000
· 泰国签证申请表下载
· 中国公民赴泰国非移民签证规
· 中国公民赴国泰过境签证规定
· 泰国政府关于外国人办理工作
更多>>
 泰国景点介绍
· 芭堤雅(Pattaya)
· 泰国湾(暹罗湾)
· 攀牙湾Ao Phang N
· 苏梅岛 Samui Isl
· 泰国-普吉岛
· 泰国东芭乐园景点
· 泰国-幻多奇乐园
· 金三角Golden Tri
· 泰国旅游景点-鳄鱼潭
· 泰国旅游景点-大王宫
更多>>
 泰国旅游线路
·成都出发 泰国普吉岛品质5 4500元
·成都出发 泰国一地品质五日 3120元
·成都出发 泰新马10日豪华 4080元
·成都、新马泰品质十日游 询价
·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豪 询价
·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11 询价
·成都—新加坡自由行(国航与 询价
·成都—马尔代夫豪华六日游自 询价
更多>>
  网站首页 >> 泰国旅游 >> 泰国旅游签证        
泰国政府关于外国人办理工作证的有关规定
在泰国工作务必办妥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有关解释
  外国人:不具有泰国国籍的自然人。
  工  作:有获得报酬的体力或脑力工作。
  一、办理工作证须知
  (一) 根据泰国促进投资法等法律申请工作的外国人,必须在入境泰国之日起30天内,或者在得知获准工作之日起30天内,提出申请工作证。违者将被处罚款最高至1,000铢。
  (二) 外国人如需在泰工作,不管其有无在泰居留权,都必须事先申办工作证。否则将被判处监禁最高至3个月和罚款最高至5,000铢。
  (三) 外国人如违反1980年《关于禁止外国人从事的职业法令》,将被判处徒刑最高至5年和罚款2,000至100,000铢。
  二、已办妥劳工证的外国人须知
  (一) 工作证必须随身携带或者存放于办公室,以便检查。违者将被罚款最高至1,000铢。
  (二) 如需改变现有工作性质、地址或单位,须事先获得批准。否则将被判处监禁最高至1个月和罚款2,000铢。
  (三) 根据促进投资法等法律获准延长工作期限的外国人, 必须在获知批准之日起30天内,到所属区域的劳工部就业厅劳务办公室提出申报。违反者罚款最高至500铢。
  (四) 如工作证到期后还需继续工作,必须事先提出延期申请。否则将被判处监禁最高至3个月、罚款最高至5,000铢。
  (五) 如工作证损坏,必须在发现之日起15天内提出申请换发新本。
  (六) 如外国人更改姓名、国籍、地址或公司,必须尽快提出申请更改。
  (七) 如停止工作,必须在停止之日起7天内交还劳工证, 否则将被罚款最高至1,000铢。
  三、雇主须知
  (一) 不得接受未持有工作证或者不符合工作证所规定的外国人来泰工作。违者将被判处徒刑最高至3年、罚款最高至60,000铢。
  (二) 雇主必须在雇用、调离或解雇外国人之日起15天内, 到所属区域的劳工部就业厅劳务办公室提出申报,否则罚款最高至1,000铢。
  四、申诉权利
  工作证申请被拒后,申请人如对结果不服,则须在获悉之日起30天内直接向劳工部部长提出申诉,审理时间不得超过60天。
  (以上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泰国官方公布为准)
 发表留言
姓名: *
联系方式: (例如:QQ , MSN, 电话)
留言内容: *
 
注意: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互联网的相关标准。

请注意语言文明,不要包含淫秽词语。

 

  留言列表
 
版权所有:Copy right© 2008 四川省中国旅行社总部
电话:028-66505501 66505509 手机短信即时咨询24小时热线:028-88032852 传真:028-66505517 质量监督:13666182524 

Email电子邮箱在线联系E_Mail:web@sc5757.com MSN在线联系MSN:sc5757@hotmail.com  旅游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联系地址报名地址: 成都市一环路南三段15号华侨大厦3楼
★经营许可证编号:川 L-SC-GJ00003 成都市旅游局投诉电话:028-96927  蜀ICP备08008442号


 
蜀ICP备08008442号